北京人民广播电台
2007年下半年广告招标书

为提升企业知名度,增加品牌价值,我台将在公平竞争的前提下,进行公开招标销售。企业可以公开出价竞买北京交通广播、北京音乐广播、北京文艺广播的部分标版及知名栏目赞助权。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招标范围:
凡《广告法》和国家、政府颁布的法律、法规中允许在广播媒体中播放广告的企业及代理公司,只要各项广告手续齐备,均可参加竞标。
二、招标方式:
★ 所有竞标单位在2007年5月18日9:00前到电台签到处领取拍卖牌(每块拍卖牌需交纳30万元信用保证金,只限成交一次;信用保证金须5月17日17:00前交到电台财务部)。若竞标成功,信用保证金即转为广告定金,若未中标如数退还。参加拍卖会的企业须持拍卖牌入场,每面拍卖牌限进两人。
★ 本次招标采用明标方式,涨幅根据具体情况现场决定(最低涨幅
不低于一万元)
★ 本次竞标广告期限以半年为单位,即2007年7月1日至12月31日
★ 竞标价最高者中标
★ 企业中标后,换版周期不得低于半个月
★ 所有广告补偿均仅用于中标企业(非代理公司)宣传,不得自行转卖
★ 所有广告补偿均按照2007年1月1日起实行的《北京人民广播电台广告报价》进行补偿,并须在2007年12月31日前播出完毕

 

三、招标内容及底价:
北京交通广播:
★ “报时”后第一条5秒标版(一条):底价103万元
★ “报时”后第二条5秒标版(一条):底价86万元
★ “报时”后第三条5秒标版(一条):底价86万元
★ “天气预报”5秒标版(三条):底价86万元/条
★ “天气指数” 标版(含提示语)(一条):底价99万元
★ “天气指数” 标版(两条):底价79万元/条
★ 整点“台标”后5秒标版(三条):底价86万元/条
★ 半点“台标”后5秒标版(三条):底价86万元/条
★ “路况信息”提示语(10个汉字以内)(一条):底价132万元
★ “路况信息”后第一条5秒标版(一条):底价168万元
★ “路况信息”后第二条5秒标版(一条):底价158万元
★ “路况信息”后第三条5秒标版(一条):底价148万元
★ “路况信息”后最后一条5秒标版(一条):底价156万元
★ 《一路畅通》合办权(四条):底价91万元/条
★ 《欢乐正前方》(含重播)合办权(一条):底价71万元

备注:
1、 医疗机构,与治疗性病、泌尿系统疾病、便秘、脚气、痔疮等疾病有关的药品、保健品、医疗器械及女性卫生用品不参加交通广播各条目的竞标。
2、中标额超出标底部分的额度,30%安排在新闻广播、城市管理广播、体育广播和首都生活广播的常规广告中播出(30%的比例为新闻广播7%,城市管理广播7%、首都生活广播7%、体育广播9%)

北京音乐广播:
★ “974信息网”冠名 赞助播出+企业提示语(节目开始)+赞助播出(节目结尾)(一条):底价135万元
★ 整点“974信息网”前7秒标版(一条):底价57.6万元
★ 整点“974信息网”后7秒标版(一条):底价54万元
★ 半点“974信息网”前7秒标版(一条):底价57.6万元
★ 半点“974信息网”后7秒标版(一条):底价54万元
★ “天气预报”冠名 提示语+企业标版语共7秒 (一条):底价70万元
★ “天气预报”5秒标版第一条(一条):底价60万元
★ 整点“报时”前5秒标版(一条):底价60万元

备注:
1、与治疗性病、泌尿系统疾病、便秘、脚气、痔疮等疾病有关的药品、保健品、医疗机构、医疗器械及女性卫生用品允许参加音乐广播各条目的竞标,但播出内容须严格按照广告法的规定,并须经音乐广播认可,方可播出。
2、中标额超出标底部分,将以110%的额度在音乐广播进行除AT段位以外的常规广告补偿。

北京文艺广播:
★ “报时”7秒标版(一条):底价40万元/条
★ “天气预报”7秒标版(一条):底价40万元/条
★ “876资讯”冠名提示语+企业标版语(一条):底价:80万元
★ 整点“876资讯”7秒标版(一条):底价40万元
★ 半点“876资讯”7秒标版(一条):底价40万元
★ “路况信息”7秒标版(一条):底价40万元/条
★ 《空中笑林》(第一时段)独家合办权(两次赞助语+3次30秒广告):底价60万元
★ 《空中笑林》(第二时段)独家合办权(两次赞助语+3次30秒广告):底价60万元
★ 《小说连播》(不含重播)独家合办权(两次赞助语+3次30秒广告):底价50万元
★ 《评书连播》(含重播)独家合办权(两次赞助语+3次30秒广告):底价65万元
★ 《开心茶馆》(第一时段)独家合办权(两次赞助语+3次30秒广告):底价45万元
★ 《吃喝玩乐大搜索》独家合办权(两次赞助语+3次30秒广告):底价55万元

备注:
1、与治疗性病、泌尿系统疾病、便秘、脚气、痔疮等疾病有关的药品、保健品、医疗机构、医疗器械及女性卫生用品允许参加文艺广播各条目的竞标,但播出内容须严格按照广告法的规定,并须经文艺广播认可,方可播出。
2、中标额超出标底部分,将以110%的额度在文艺广播进行除AT段位以外的常规广告补偿

四、 付款方式:
各中标单位均须在2007年6月10日16时前付清中标价格全款。逾期不付或未足额支付者视为弃权即中标单位单方面根本性违约。电台有权解除合约,定金将不予以退还。竞标时出价次高者有优先选择权。

五、竞标单位须出具的证明文件:
1、 广告代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
2、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
3、 《广告法》规定的各项广告证明文件
4、 企业委托书正本
5、 企业或代理广告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
6、 如参加竞标的不是企业或代理广告公司法定代表人,须出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

六、招标时间及地点:
招标时间: 2007年5月18日9:00
招标地点: 新闻大厦(建国门内大街26号)

注:北京人民广播电台享有对本招标书内容及其执行的独家最终解释权。

 

北京人民广播电台
2007年4月28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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